“因为我想你。”朴灿烈呲牙走过来,低头吻了吻黄子韬的头发。

    “……”黄子韬身子僵直,满脸通红,却没有推开朴灿烈。

    这是个好兆头。

    朴灿烈笑笑,裹紧了黄子韬。

    我想你,想了太久了,主人。

    9

    黄子韬将这个故事发到了自己的博客,同时附上了男人送给自己的礼物——一幅画。

    画中,一个身着宝蓝色裙子的少女漂浮在半空中,认真的吻了一个浑身鲜血,手执一柄宝剑的男人的唇。

    黄子韬翻看着读者们的留言,大部分都是谴责那个男人,有的也为那个女孩感到遗憾。

    黄子韬一页页看着,却突然停下了翻页。

    一段很长的留言,读者的名字叫做q·j。

    齐塔。

    黄子韬暗自揣测给自己留言是那个给自己讲故事的男人。

    留言写道:

    杰克拉丝人出生的时候既没有性别也没有容貌,一直到成年才能够自己选择。他们成年后喜欢四处游荡,然后遇见自己想要陪伴终生的那个人,告诉他自己姓氏。

    所以在初次见面的时候,你永远不知道他的姓氏。

    “杰克拉丝吗。”朴灿烈抱着黄子韬,轻声读着这段话,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身影对自己说,‘我叫夏尔·杰克拉丝,朴灿烈,记好。’

    “夏尔·杰克拉丝吗?”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

    “你看了我的。”黄子韬嘟嘴,语气却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不太喜欢亲近的人看自己写的东西,尽管这无从避免,但是他还是会害羞。

    朴灿烈没有回答,干脆的趁着对面的人僵直之际,果断的吻上了黄子韬的唇。

    很多年前他也这样吻过一个人的嘴唇,只是那时的那个人是自己画出来的一张脸。

    啊,画出来吗。原来,很多年以前便见过面吗?

    朴灿烈坐直了身子,看着对面满脸通红抬手殴打自己的黄子韬,一边躲闪一边勾起了唇角。

    算了,不重要的人记不记得都无所谓。

    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这段留言隔了一段空白后,还有一小段话:

    无相族死去的时候,会有一分钟时间停留人间,见到自己最想见到的人,那一瞬间他们可以触碰到那个人。

    这就是这幅《一寸吻》的由来。

    一吻便偷一个心,

    一吻便杀一个人,

    一寸吻感一存金,

    一秒崎岖的旅行。

    一寸吻·完

    作者有话要说:  记录在千年守之后的故事,黄子韬一人的远行。

    其实是作者之前写过的一个故事的设定,最近看主君的太阳,忽然想起这个设定,于是决定写下这一段故事。希望大家喜欢。ps这不是个欢快的故事,大家做好准备。

    ☆、1半空火光。

    原本是独自一人的远行,此时却因为朴灿烈的突然出现变成了携伴双人行。

    酒店,黄子韬窝在窗边念书给朴灿烈听。

    念得人认真娴熟,听的人目不转睛。

    “西方诗人把最耀眼的金色阳光叫青阳,灿烂而夺目,带给人内心无比的温暖。”黄子韬念完,拿起笔在身边的笔记本上记着,“喂,朴灿烈,提到青阳你想到什么?”

    “太阳光吗,会让人想到距离吧。可以看到,感受到,却无法触碰的太阳。”朴灿烈托着腮,思绪有些飘远。

    那个人,不就曾经是自己的太阳吗。

    “距离吗?可是我不这么认为。太阳始终在那里,不远不近,照耀着地球。我倒觉着太阳光像是一种守候,因为靠近就会焚烧一切,所以始终保持同一段距离。这种感觉就像是——就算不能触碰你,也努力让自己温暖你。太阳很棒。”黄子韬用笔戳戳嘴唇,像是突然有了灵感开始奋笔疾书。

    原来,这种距离感也是一种守候吗?朴灿烈看着那个奋笔疾书的人,勾起一抹微笑。

    回归青岛故乡的黄子韬,在每日赶稿的同时,也总是会拉着朴灿烈去海边散步。

    “虽然我更喜欢自己一个人散步,但是就勉为其难接受你的陪伴吧。看,那边就是青阳。”黄子韬抬起手指向天边的火烧云,“那些金色的充满能量的光,让人温暖。”

    朴灿烈顺着黄子韬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片金灿灿的火烧云,轻笑道,“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天是个好天气。”

    “诶,那是什么?”黄子韬眼睛突然瞪圆,指着云彩大叫。

    朴灿烈看过去,发现一大片金光从云缝中掉落,在半空燃起熊熊大火,仿佛要焚烧掉一切的势不可挡。

    朴灿烈笑道,“看来,要发生有趣的事情了。”

    “你知道了什么!那片火光是什么?”黄子韬开口询问朴灿烈,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那篇火光。

    “我想,不久之后会有人拜访你,你自然就知道了。”朴灿烈耸耸肩,一脸佛曰不可说的神秘。

    “哼。”黄子韬撅嘴,转身自己先走了。

    “喂,等等我!”朴灿烈嘿嘿一笑,不紧不慢往前追。

    二人身后,一个一席红裙的女孩站在那里,望向黄子韬和朴灿烈的方向,“新的洗妖人就是他吧。”

    ☆、2不可触摸的女孩。

    “著名摄影师郑少梅女士从还外办取材归国,准备在故乡青岛开始第一站全国巡展。郑少梅女士14岁开始摄影,期间……”

    黄子韬跟朴灿烈在房间吃早餐,听见声音望向电视,目不转睛的看着新闻。

    “你认识她。”朴灿烈呲牙笑笑,抬手喂给黄子韬一块面包。

    “是我妈妈同学的女儿,比我大三岁的姐姐。”黄子韬撮撮嘴,想起小时候见到郑少梅的样子,再望向电视里的人,疑惑道,“变得不一样了。”

    “嗯。”朴灿烈漫不经心的应和着,手也不听的继续给对面的家伙喂食。

    “内,我记得姐姐小时候很开朗,像太阳一样!”黄子韬想着那人给自己糖果时笑弯的眼睛,感慨道,“现在看起来有些……”

    “不太像人。”朴灿烈淡定的接到,看着屏幕里正在接受采访的红裙女孩,下结论道,“不是人。”

    “喂喂,什么叫不是人。又不是我变成洗妖人后,身边人都变成妖怪了。”黄子韬白了朴灿烈一眼,嘴却老实接过对方的投食。

    “……”朴灿烈不置可否的耸耸肩,“你再看看她,很有趣。”

    黄子韬闻言,转头过去观察起来。

    长相衣着都没有问题,那么就是举止。

    他盯着那个女孩,一眨不眨,突然眼睛闪过一丝光。

    “躲闪。”

    “对,躲闪。”

    “她为什么躲开了所有人的触碰,连她身边的助理也一样。”黄子韬皱眉,以前姐姐很喜欢拉着自己的手出去,现在却完全没有了肢体接触,很奇怪。

    ‘叮咚’一声,门铃响了。

    黄子韬感慨于这家酒店安装门铃的高端洋气上档次,起身走去开门。

    “韬,好久不见。”门口的女孩弯着眼睛,神情中有丝苦涩。

    “少梅姐,刚才还在看你的采访,进来吧!”黄子韬惊讶的看着门口的人,伸手去拉对方的手。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