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浔每日天不亮就起床。

    他睡觉习惯不挂床帐,以便第一缕天光照到脸上时,就能睁开眼,多年来日日如此。册子上记载,留给他的时日已然不多了,每过去一日,便减少一日。

    张浔拿着昨日新采的药材路过偏房时,里面一丝声响也没有,看来子雅还在睡。

    他走进炼药房,不多时,方士院徐徐飘出苦药味,宫女太监都绕着走。

    “喂,妖怪。”

    张浔坐在药炉子旁边,一抬头,见皇子殿下正探出半张脸。

    “殿下何事”

    李成蹊捂着鼻子走进来,神情像个小心翼翼来见夫子的孩童:“今天还要我喝苦水啊”

    张浔望着咕噜咕噜作响的炉子,平静回答:“不是水,是药。”

    “药不是给有病的人喝的吗你别唬我,这点我还是知道的。”李成蹊也不嫌满地药粉,大大咧咧地一坐,今个儿给他洗衣的宫女又要头疼了,“我都知道。”

    “您都知道什么”

    “你们表面上对我好,背地里总说我坏话,说我有病,我才没病。”李成蹊一脸天真地歪头,“喝了药,你们就觉得我没病了吗”

    “当然不是。”张浔不会哄这位疯疯癫癫的皇子殿下,坦然道,“您的病,您想让它消失,它自然就会消失。”

    “什么意思啊”

    李成蹊瞧见一串红艳艳的果子,信手抓起来想吃,被张浔一把夺过去,顿时不开心起来:“你能吃,我吃不得”

    “这个直接吃,会死人。”

    李成蹊似懂非懂地坐在旁边,看着张浔炼药,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语气纯真地抛出了一个问题。

    “妖怪,你知道这么多,不怕死吗”

    张浔正拎起药壶,缓缓将苦药倒入碗中,他微微扬起唇角,笑意凉薄:“不怕,生死有命,对我来讲,一切都是早已注定好的。”

    李成蹊坐在地上,仰头望着他的侧脸,这位皇子殿下其实容貌俊朗,不输两个皇弟,不说傻话的时候,便分外符合他的身份,甚至成为京城女子的闺中梦里人也说不定。

    只是他的名字,对于天下人来讲极其陌生,多数人只知李坤李昭,却并不知幽宫之中,还有这么一位痴傻的皇子。

    张浔端着碗递过去。

    “饶了我吧!我把这个给你,你今天别给我吃药了,行吧”

    李成蹊连忙跳开两步,挥舞着双臂抗拒,又从衣襟里摸啊摸,抛出一枚玉扳指。张浔却退后半步,没有伸手接,玉扳指叮一声响,掉落在他脚下。

    天光自屋外投射来,将玉上四字照得清清楚楚。

    哗啦——

    张浔手中药碗一滑,忽然摔落在地,汤汁飞溅,溅了他满靴。

    李成蹊吓了一跳,继而想到不必喝苦药,脸上忽而又露出些喜色,飞快地往外跑,将刚出卧房的沈白撞得一趔趄。

    “祖宗哎,你可慢点儿……”

    炼药房内,张浔低头望着地上的玉扳指,在一地药碗碎片中缓缓低下身,将它拾起。

    玉身圆润通透,巧妙地雕刻成印章模样,字纹缝隙间依稀凝固着朱砂色。

    如同未干涸的血,旧的未褪,新的又染,层层叠加,无法褪色。

    看见这玉扳指的同时,一阵刻入心底的恐惧忽然席卷了他,那是他在孩童时便深深体会过的,恐惧死亡的阴影。

    这一枚小小的玉扳指,为何会给他带来这样的恐惧感

    向来自诩知天命,所以不惧死,可原来在死亡的阴影来临之时,他与众生都一样会战栗。

    册子上却没有记载只言片语。

    张浔将它放在炉子旁,决定不管它。

    “有人在雁郡附近寻到一块玉,不方便挪动,让咱们出宫去看看……”

    天光顺着门扉大敞洒入屋内,沈白撑着伞,推门走进来,看见炼丹房内的光景,微微一愣:“碗怎么碎了”

    张浔的动作不快不慢,将碎碗一片一片拾起来,放在炉子旁,这才闷闷回应一声:“手滑。”

    这闷骚方士似乎心情不好

    罢了,这人一直这样,跟闷葫芦似的。

    “咦”沈白眼尖,顺手拿起炉子旁的玉扳指,“这小东西怎么在这儿明明被那老太监给弄走了。”

    “你的”张浔一抬眼皮,“殿下方才不喝药,贿赂我。”

    “算是吧,这小玩意可帮了大忙,眼下居然又回来了。”沈白打量着扳指,笑吟吟地把它往张浔面前一递,“不过对我已经没用了,既然送你,那便是你的东西,收着吧。”

    张浔静静看了玉扳指一会儿,又看一看沈白。

    这是子雅送给自己的东西。

    此物带来的恐惧感忽然消散许多。

    他接过冰凉的玉扳指,低头收入袖中,难得地露出些许笑意:“好。”

    “快走吧,马车在外面候着呢。”沈白急着赶路,已匆匆撑起伞往外迈去,若他留意,便会发现这抹笑容竟泛起暖意,“咱们早去早回。”

    沈白不曾留意。

    天光乍亮,寸寸升起,宫廷方士出行,不少好事者在大道围观。

    与二人进宫之前的寒碜不同,老太监早已让太仆寺配一辆马车出行。两匹高头骏马拉车,轿帷料子暗纹浮动,俨然是打皇宫出来的气派,阐释了何谓权贵出行,家家户户都冒头来看。

    沈白将收拢的伞放在腿上,坐在张浔对面,拨帘往外望去。居然还有四个带刀侍卫随侧,真是做足了排场。

    如今张浔可谓平步青云,宫廷方士出行,自然不能砢碜了皇宫的面子,除此之外,自然还有另一层目的。

    “马车接送,侍卫随行。”沈白感慨道,“皇上还真怕咱俩跑路啊。”

    张浔点头不语,怕是还在想未完成的药方子。

    从市井喧哗声穿过,马车一路出了城门,雁郡距京不远,只消半日便能到。来时听老太监说,是当地一户财主发现了璞玉,不敢私藏,连忙献给官家,当地郡守亦不敢拖延,快马加鞭上报给了京城。

    此行其实并无多大意义,只是装个样子去看看,真正寻到玉的时间,二人都心知肚明——利贞十二年前后,加上制玉,玉盘既成,便已是利贞十四年了。

    张浔静静思索着那些尚未试验的药材,留给他的时间不算太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但子雅不会陪他这么多年。

    张浔从思绪里暂时脱离,没头没尾地问了句:“子雅,你不会一直留在此处,是么”

    “留在此处”沈白微愣,随即才明白他指什么,如实回答,“不会。”

    任务有时间期限,越快越好,不可在无价值的时间线耽搁,他当然不可能在古代待上好几年。

    “何时会离开”

    离开……

    沈白望着马车外缓缓倒退的光景,沉默片刻,只答:“我会再回来。”

    说到底,他们只是纵身局外的穿梭者,纵然这段历史的人情世故交织出丝线,层层来纠缠人的四肢,他也要斩断这些外物,继续前往下一段时空。

    张浔闷闷道:“你下次再来,我把册子交给你。”

    下次,指的自然是利贞十四年,到时一切将尘埃落定。

    历史车轮缓缓往前滚动,碾压过无数古人的尸骨,下一次见面,再离别,恐怕即是永别。

    一路沉默。

    马车驶至雁郡,过了牌坊,缓缓停下,沈白正困惑,忽然外面有中年男人的说话声。

    “迎接来迟,还请高士勿见怪。”

    二人掀帘下车,见一身着官袍的中年人领着随行官员们,恭恭敬敬候在马车前:“下官乃本郡郡守,高士屈尊前来,实在令小郡生辉,惶恐惶恐。”

    本朝皇帝自乱世回朝不久,权力未集中,导致郡守兼管军政,官职较大。只不过雁郡的辉煌早已被乱世一并带走,渐渐衰败,这郡守的实权便也随着减弱,阵势颇有些寒酸。

    张浔微微点头,不语。

    “那璞玉就在钱财主府上,高人一路奔波,来时可用过膳下官已备好酒菜,不如先……”

    “办事要紧。”张浔目不斜视,迈步往前走。

    不愧是皇宫来的方士,够孤傲,够清高,郡守老爷与同行的官员不禁心生佩服,暗暗心痛着准备好的一桌好酒菜,赶紧领路:“走,走!”

    众人簇拥着高人张浔往前走,却没人招呼另一位。沈白撑起伞,默默跟在后面,看来自己被当做随从,给人无视掉了。

    “高人看完玉,在郡内稍作停留下官早已备好……”郡守套近乎。

    “不必。”张浔面无表情。

    “这雁郡啊,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毕竟在当年也是数一数二的繁盛之地……”郡守不死心,继续套近乎,妄图让求得高人在圣上面前美言几句,忆起自己这弹丸之地来。

    张浔丝毫不曾会意,不大懂他为何要对自己唠叨这些,一路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唔。”

    沈白瞅着官老爷一行人的阿谀神情,又扫一眼张浔清高的面色,险些噗嗤笑出声。

    什么清冷高人,分明就是个十足的宅男,离开册子指引,见了外人,连话都不会说。

    没人奉承,倒也落得清闲,他随意地看看四周。

    才短短半个月过去,雁郡竟荒凉了许多,半路不见几家摊贩,百姓们隐有面黄肌瘦的迹象,与半月前各路人士云集的盛况大相径庭。

    大抵江湖人士们对宝贝的传闻已死心,不再来寻宝,此地也就清冷下来。

    “请进,请进!”钱家府邸前,迎着个衣冠阔绰的胖子,笑眯眯迎贵客们进门,看来便是那钱财主。

    沈白随一行人进府,绕过影壁,见院中央放着一尊成年男子腿肚高的大石,乍看朴实无华,细细看去,这石色如秋梨,似乎暗藏些门道。

    钱财主早早命人布了红木桌椅,又备好茶水,沈白刚坐下喝了一口,立刻有美貌侍女端上糕点。他笑着推辞,见张浔这闷葫芦不打算言语,便问:“这块石头,便是您说的美玉”

    在场还候着几个手拿剖玉工具的健壮小伙,听闻沈白这一声“石头”脱口而出,想来便是一窍不通的外行,纷纷笑起来,被钱财主严厉使个眼色止住。

    “正是,您有所不知,这石中藏玉,需剖开才知,所以也名叫璞玉。”能跟方士高人同行的随从,必定也不是常人,钱财主没有丝毫怠慢,“草民也是无意间发现此玉璞,不敢藏掖,听闻圣上寻玉治病,草民实在担忧啊。”

    若真是圣上要的,以后钱家的荣华富贵还成问题怕是不想锦衣玉食都难喽,钱财主心里美滋滋。本地郡守向来喜爱这些玩意,哪怕不是圣上要的,还能卖给郡守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