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方寸村。

    晚风徐来的黄金滩,有少女垫脚踢踏浪花,在她的身后跟着一个孩子,一路弯腰捡着贝壳。

    “姐,胖哥哥什么时候再来看我”小孩将一枚中空的海螺拿起,放在耳边,听了听其中的声音,显然不满意,将其丢回海里:“我好久都没吃过烤鸭了。”

    少女脚上的铜铃被海水沁泡,走动起来也不发出声音。

    似乎早已习惯姐姐对自己的无视,男孩叹了一口气,撅着嘴自说自话:“隔壁的张叔昨晚也搬走了,张小鱼告诉我说,他们要去尔都亲戚家住一段时间,现在村里空落落的,都没几个人了,唉,就连龟娃都走了。”

    少女回过头来,看向男孩。

    男孩没注意姐姐已经停了下来,埋头寻思着,一头撞在姐姐平坦的肚子上,捂着额头愣了愣:“姐,你干嘛呢”

    少女扭头看向罗家陋室:“是啊,龟娃跟着你胖哥哥去过富贵日子了。”

    男孩面露不悦:“龟娃不仗义,他被孙小蛋他们欺负的时候,哪次不是我为他打抱不平,结果一声不吭就走了,还说是兄弟呢。”似乎想起了和龟娃一起上夫子那求学的情景,男孩忽然露出了一丝缅怀的笑。

    少女低眉看着男孩:“谁让你生了那么一场大病也没少见龟娃抓了螃蟹来看你,三天两头往家里跑,吃螃蟹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人家不仗义”

    男孩哼了一声,心里却有些乐呵。

    “诶,姐。”男孩望向罗家陋室,见高角楼里没有灯火,说道:“龟娃他三叔都没走,他还会回来吧”

    少女摇头:“不会回来了。”

    男孩一下慌了:“为什么!”

    少女用手掌按在男孩头顶:“你才这么点大。”说着,抬起胳膊,将手掌抬过自己的头顶:“龟娃现在比姐还要高,人又好看,还自己找了个漂亮的对象,早就在尔都安家了,回来干嘛”

    男孩一愣,随即紧紧捏拳,愤愤不平:“那我也要快点长大!我也要讨媳妇!”

    少女哼了一声:“想快点长大,就多吃饭,人家龟娃一日三餐,从未挑食。”

    男孩单纯的在心里下定决心,以后每顿都要吃得肚皮发胀才罢休:“那我也要讨媳妇!姐,你给我讨个老婆!”

    少女白了男孩一眼:“没钱。”

    这个问题似乎很困扰人,男孩左思右想,说道:“那。。。那你把嫁妆卖了,换钱给我讨媳妇吧。。。我。。。我长大以后会还给你的!”

    少女有些生气:“白日做梦!”

    男孩一下就怒了:“我肯定不是你亲弟弟!哼,等爹娘做完生意回来,我要告状,让他们把你嫁给牵牛坡客栈的单身掌柜!”

    爹娘出门做生意,已有六年。

    少女怒道:“方吉!”

    男孩以牙还牙,怒道:“方晴!”

    少女作势要去揪男孩的耳朵。

    方吉躲开姐姐粉嫩的手:“我这就回家带上小黑去尔都,我要去找龟娃,他肯定会救济我!如果。。。如果龟娃不认我,我就把小黑卖了!胖哥哥不是说它是龙吗,肯定能卖大价钱,等我富了,你别来找我!”

    说着,扭头就跑。

    刚跑出两步,就觉得不对劲,海风中似乎有人在啜泣。

    方吉回头看去,就见着姐姐居然哭了。

    方吉有些发怵,有点闯了大祸的感觉,先停下了步子,张口闭口,欲语还休,然后犹犹豫豫的走到姐姐身边,呃了两声,总算开口:“姐,别哭了,是我不对,我知道你把我拖扯大很不容易,但是。。。但是。

    。。以前都是我护着龟娃,现在他那么出息,我突然比不过他了,心里闹腾。”说着,要去擦拭姐姐脸上的眼泪,抬起手来,却发现够不着姐姐的脸蛋。

    少女方晴突然抓住弟弟抬起的手。

    方吉一愣:“干。。。干嘛”他似乎感觉自己就要挨揍了,忙要挣脱。

    方晴眼里全是眼泪:“你要记住,无论是这方寸村,无论是尔都城,更无论是整个天下,都没有人能比过你!”

    方吉被说的一愣一愣的,手腕被姐姐死死扣住,十分生疼,此时看见平日里温柔恬静的姐姐突然变作罗刹一般,他被吓得不轻,忙点头:“哦。。。哦。。。知道了。”

    另一方,方寸村唯一一个养猪户的家中。

    四方小木桌,桌上花生米和酒碗,两个糙男人对座着。

    赵风顺。

    三叔。

    赵风顺喝得脸微红,频频举碗,邀请对座的三叔喝酒。

    两个男人很安静,和赵风顺每次干完碗中酒不同的是,三叔每次碰碗只是小抿一口,见老赵已经上了脸,咳嗽一声,道:“我说,你喝这么急干什么又没人催你,再说了,喝断头酒的人又不是你。”

    赵风顺打了个饱嗝,醉醺醺的瞥了一眼里屋的门帘,里面正传来自家婆娘的抽泣声,他虚着眼睛笑了笑:“三儿,我是个粗人,不会说那许多好听的话,其实当初我俩也是不打不相识,这六年能认识你,是赵风顺的运气。”

    三叔笑了笑:“我说你也的确是个粗人,这客套话一点都听不出客套的味道。”

    赵风顺正色道:“我都说了我不会讲好听的话!你别在乎这个啊。”

    三叔叹了一口气:“就是看你是个粗人,什么都直来直去,才不会被猜忌,更让你活到了最后,这样也好,至少你那股憨直的劲儿,隐没了那股杀人三万养出来的戾气,见过落魄将军沦落市井充当猎户的,也有充当刀客的,沦落到要靠养猪来维系生计的将军,可能你是独一号。”说着,抿了一口酒:“周齐大战的末尾,在齐朝大军挥军北下的远征中,盘踞在各大州城、郡城乃至县城的周朝势力结连瓦解,面对势如破竹的齐军,已是累卵的周朝军队被逐个击破,一退再退,在经过几次会师又几次被打散之后,周朝被分为两路,一路南下岭南东道,另一路则东进尔都,南下的周军在涯门遭遇齐军水师围攻,齐军大胜,南下的周军全部沉海覆灭。谁都以为南下的周军是最有可能存活下去的,至少他们可以退避到岭南东道,在那里蓄势反攻,但是谁都没想到,南下的周军却毁在了东进的前面,在东进的周军当中,军旅中十几年不得意的一个参将,让东进尔都的这支周军焕发活力,这个叫庄呈逊的参将带着手下万余残兵败将,和八面包围而来的十万齐兵在泰山下打了一仗,这一仗,庄呈逊用诡诈之计,以万余败兵坑杀齐军三万余人。”

    三叔端着酒碗,晃出波浪:“也是这一仗,给了周朝最后一次会师的机会,周朝的皇帝赵撷,当时以为庄呈逊就是大周的转折点,觉得只要把重注押在庄呈逊身上,就能在尔都扎下根基,从而举旗反攻大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