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他》分卷阅读6

    有过上一次的经验,宪知道我可能比较怕冷,便像变魔法一样,从他的包里拿出一条米白色的围巾帮我系好,而自己则掏出一条一模一样的灰色的,给自己系上。因为时间尚早,他便带着我去其他的大学转悠,给我讲各个学校的故事。走了一段路,他说上厕所就匆匆忙忙的走开了,等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只白玫瑰,单膝跪地的递给我。

    光顾着害羞了,哪还有空想别的,赶紧把他牵了起来,可就在我接过玫瑰的那一瞬间,玫瑰的花瓣就呼啦一下的全落了。宪苦笑着挠挠头,告诉我他这个礼拜的生活费用光了,所以啊,只能买2块一只的处理品了。接过玫瑰笑他傻,我又不是没带钱,这不是还有我么。

    吃过饭后,我们并没有去唱歌,只是两个人,手牵着手,在别人的学校里,一圈一圈的走着,看夜景,看别人惊异的、羡慕或者嫌弃的目光。听见有女生小声议论我们,宪却呛声回去,问人家是不是嫉妒,因为我们有男朋友,而那个女生却没有。原来,宪,高高壮壮的身体,还住着这么孩子气的灵魂。

    从这一刻开始,我们两个,算是正式的在一起了!可能是老天爷听到了我的愿望,让我在马上实习的时候,大二的第二个学期,遇见了属于我的爱情。

    第8章 宪 中

    我记得电影《百年好合》里,李冰冰说过,一段感情能给你带来多大伤痛,就一定给你带来过多大的快乐,我和宪的感情亦是如此。

    大二这年,我接到了泰国易三仓工商管理学院的offer,可是因为经济原因,我只能放弃,所以直至今天,我的梦想一直是可以去游学。宪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搂着我的肩膀告诉我,去不了泰国也所有好处的,泰国鬼片里到处是鬼,在h市,起码我身边有他。

    听到他这句话,心里暖暖的,觉得其实去不了泰国,我就该去好好工作努力赚钱,然后去过我想要的生活。其实我想要的生活好简单的,和很多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就是想在家做做饭,洗洗衣服,接送孩子上下学,等着心爱的人回家。

    在放弃了泰国留学后,宪为了让我开心,便约着我在周末的时候,一起去距大学城1小时车程的l县游玩,反正去不了游学,当然我也没必要在去泡图书馆,便欣然答应了下来。宪真的对我蛮用心的,他知道我喜欢女作家萧红,我们此行的目的地,便是萧红故居。

    萧红故居,是一座庭院,在不懂的人眼里,就是一个被保护起来的普通砖瓦房,可是在我的眼里,它是承载着萧红的过去和童年的地方,神圣无比。每一间屋子我都看到津津有味,可是宪却哈欠连天,也真是苦了他。

    这个景点受关注度不高,所以加上我们,游客也就一共6个人。走到萧红居住过的屋子时,宪一屁股就坐到了土炕上,我着实吓了一跳,想赶紧拉他起来,可是却一把被他拉到了身旁,贼兮兮的对我说,这连炕都有了,咱把事办了吧!然后挤眉弄眼的摆出一副色狼的样子,我便推着他,假装哭喊道,员外不要啊,夫人在门外看着呢。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宪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戏谑的对我说,原来你喜欢角色扮演啊,然后用他的嘴巴堵住了我的唇。这是我的初吻,即没有听到钟声,也没有看到星星,只听他宪有力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我嘴巴上碰到的嘴唇软软的,嘴唇上碰到他下巴上的胡茬硬硬的。宪看着我张的大大的眼睛,笑着问我是不是初吻,我木讷的点了点头。

    跟宪从萧红故居出来,又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喝了一些酒。我喜欢喝酒,却不喜欢酗酒,我只是迷恋着三杯两盏下肚后,那让人莫名开心和兴奋的微醺。我们两个手拉着手,一起到呼兰河边上去看日落,看完日落又看星星。我们早就错过了回大学城的末班车,就只好留宿在l县。

    l县的小宾馆里,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转变,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样的转变,若说是从男孩变成了男人,似乎,也不是那么恰当,说女孩变成女人,更不妥吧。对于那一次的经历,着实不太好,因为退房时,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杀人现场一样床。

    回到学校就发烧了,上厕所简直就是煎熬,走路跑操更像是上刑,即使这样,我的内心依然是愉悦的,这种愉悦来自于我的转变,和我们之间身份的转变。

    过了一周后,我接到了宪的邀请,邀请我同他一起去参加一个圈子里的聚会,他告诉我,那里面都是他的朋友,而且,聚会是必须带家属的。我是不情愿去的,我不想接触除了宪以外的任何人,我也不想和任何人发生联系,可是宪告诉我,这样的聚会,我出席就是想让他的朋友们知道我的存在,也好让我去宣示一下对于他的所有权。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跟宪约定好了提前一个小时碰面,宪看到我的时候,问我为什么穿的这么随便,淡蓝色牛仔裤,白球鞋,粉色帽衫就这么简单,我笑笑告诉他,我是和男朋友去的,又不是为了找男朋友去的,所以就这样了。听到我的回答,宪很满意的笑了,最后拗不过他,还是带我去做了一个让我感觉很别扭的发型。

    聚会上,没想到我还有意外的收获,我碰到了我的高中同学明。明的相貌没怎么变,可是整个人的气质却差了很多,有一些的媚气,或者说是风尘气,他笑着看着我说我就知道,上学的时候,我是绝对不会看错的。我拉过他,告诉他,我并没有否定和刻意隐瞒什么,只是那个时候的我,真的什么都不懂。

    聚会有20个人那么多,不是吃饭喝酒就是吹牛,这样的聚会里除了酒色财气外,还多了一些故作姿态,以及互相开黄腔。宪在聚会里玩的风生水起的,在他介绍过我后,就去和别人聊天,我则自己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翻弄着手机。

    明坐到了我的旁边,问我是不是看到他现在的样子觉得很恶心,我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像是讲给我听,也像是在劝自己,他说这样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喜欢自称老娘,喜欢化点妆,喜欢穿紧身的衣裤,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活的高兴。看着他说着潇洒的话,却没那么洒脱的神情,我只是告诉他,无论你什么样子,自己开心比啥都重要,你永远是我记忆里的那个跟我在阳光下一人一只耳机唱《暖暖》的,那个和我无话不谈的明。

    我和明算是一笑泯恩仇吗?我们之间的过往也算不上是恩仇吧。只是明在跟我聊完后,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努了努嘴,问我为什么偏偏跟了他。我诚实的回答,哪有什么为什么啊,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就是这么简单。他是这些年里,唯一一个要和我在一起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可是明却无奈的笑了一下,告诉我,你喜欢上小野,以后的苦够你吃的。我还没明白什么意思,他就拍拍屁股走了,我唯一想通了的,就是原来宪在圈子里叫小野。

    还没来的及想明白明的话,宏志哥(跟着宪叫的)便坐在我身旁同我聊了起来,聊天的内容无非就是专业啊学校啊之类的,聊到一半,就看见宪时不时的用余光看向我的方向,我在心里窃喜了一下,某人可能打翻小醋缸。忽然间看到宏志哥好像在翻找着什么就问他要不要帮忙,宏志哥说他手机不见了,借用我电话给自己打一个,当号码拨通后,我却清楚的看到,他从裤兜里,掏出了手机。

    这一场饭局,看到了很多对恋人,我也感受到了他们满满的幸福。学校里的师生恋,他们的地下情也许既甜蜜又煎熬,互相动手动脚的老少恋,他们的感情足以让人感叹爱的奇妙,年纪相仿的男孩搂搂抱抱,他们的如胶似漆看的我好生害羞,可跟宪讨论起来时,宪却嗤笑着问我,你以为这些,就真的像你所看到的那样?对于他的反问,我当时却也真的是不理解。

    在宪送我回学校的路上,我的手机响了,很好奇这个时间了,还是陌生号码,到底会是谁给我打来的,当接起来的时候,我才听出是宏志哥。他问我是不是应该到学校了,本来听起来是朋友间的关心,可他却说着说着,在语言上就越来越暧昧,甚至问到了我和宪的床事,我只好尴尬的跟他周旋着,毕竟他是宪的朋友。挂掉电话后,宪黑着一张脸,骂我水性杨花,转身上了一辆出租车,就把我独自扔在了路上。

    回到学校后,感觉这一切,为什么都这么莫名其妙,来不及想太多,一个喷嚏,我又光荣的受凉病倒了。随后就是我和宪,长达一周的冷战。

    一周之后,宪在qq上给我留言,问我在干什么,我直接回复了两个字,想你!虽然我一直在想宪为什么生气,明的话是不是又有什么深意,可是我知道只有这两个字,才能挽回我和他之间的关系。

    宪在qq上跟我说,如果想我,你就来找我吧,现在马上就来!收到了宪的指令,我便马上去洗漱,换一身衣服干净利索的,因为我知道宪不喜欢我不修边幅的样子。出了门,打上车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于宪几乎是一无所知,除了知道他是那个学校的,甚至他是学什么的,他是哪个专业的我都不知道。

    宪的学校比我的学校小很多,可是,一个大学2万多人,我该怎么找到他。在qq上问宪,我应该怎么去找你啊,宪却只回复了一句,你要是想找,用心找,你一定找得到。

    我不喜欢这个游戏,可是为了我的爱情,我必须进行下去。我从小就缺乏安全感,最害怕的就是被人所遗弃,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凭借着一点点的信息,要找出一个大活人,这对我来说,好难。

    我打电话给宪,能接通,宪却总是不接或者挂断,这让我的恐慌感再一度加深,我整个人都处于慌乱中,可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他,我这辈子都应该和他在一起。为了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世只牵一双手的信念,我也得找到他。可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当时的心态,叫做执念。

    我怕我找他的时间过长,让宪失去了耐心,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所以,我不时的在qq上给宪发消息,他看到消息也会偶尔的回复。我很好奇他那天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打车走了,为什么给他打电话不接,发qq不回。他却冷冷的答复了我五个字,你应该知道。

    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所以说尽好话的让他告诉我,在我的再三询问下,宪告诉了我原因。原来宏志哥就出了名的挖墙脚松土专业户,喜欢给别人家的花松土,专门爱挖朋友的墙角,睡朋友的对象。他还告诉我,老少恋,老的贪色,少的图钱,年轻情侣,每次聚会都会换伴侣,并且称呼伴侣们为“货”,唯独那对师生恋,可能还有纯粹一点的有感情。

    既然这个朋友圈子是这样的,那宪又为何非得跟他们相处纠缠在一起呢,我即便是想问,却也不能说出口,因为我怕宪会生气,只能自己好奇。边聊天边找,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太阳晒的头晕晕的,眉心一热,我就流下鼻血来。我以为他一直都藏在了我的身边,看到我流鼻血,他会心疼的跳出来,可是并没有。对于宪这次的捉迷藏,不知道是他的小恶作剧还是故意报复,因为,我曾经跟他说过,现在的情形是我最害怕的。

    我大概了解了宪生气的原因,我便把那天事情的经过告诉给他听,明确告诉宪,我并没有主动留电话号码给他,只是帮他找电话才拨了他的号码,并且也保证,即使宏志哥联系我,我也不会搭理他。表过衷心后,向他索取找到他的信息,希望能快点见到他。宪好像很享受这种,我求着他,他施舍着我的小情节。

    可能是因为宪的气出过了,觉得对我的惩罚也差不多了,他便给了我提示,提示的内容只有《金枝欲孽》这部剧的名字。宪知道这部电视剧是我的最爱,所以他给我这四个字的时候,我便去努力的回想所有精彩的细节。

    偶然间抬头看天,发现蔚蓝的天空上,飞着一只老鹰风筝,我便猜出,宪会是放风筝的那个人。随着风筝的指引,我一步一步的走向他去,每一步都无比的坚定且充满了勇气。

    放风筝的人果然是宪,他看到我时,本来是想装的酷酷的,结果却是猛地向我飞奔过来,把着我的肩膀,把我转来转去的检查,我被他转的都迷糊了,推开他,赶紧向小凉亭的方向跑,跑进去,一股就坐了下去。宪追上之后,还要扳住我肩膀再翻转检查,紧张的问着我,你到底怎么了,衣服上怎么有血。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来刚才流鼻血的事情。

    看到他,我就很开心,告诉他没事,流鼻血而已。宪突然对我吼了起来,问我是傻子么,流鼻血不会处理一下么,身体不舒服不知道照顾自己么。大热的天为什么出门不带个帽子,怎么进学校了不知道去买瓶水带在身上。而这个时候的我,只是像痴汉一样,傻傻的看着他,看着他为我着急,为我心疼,这种感觉真好,宪对我真好。

    宪把我带到他寝室楼下,让我等他一会,然后他从2楼打开窗子,扔下来一件薄外套让我先穿上。把衣服穿在身上,心里美滋滋的,脸上热扑扑的,这衣服上,能清晰的闻到宪的味道,被他的味道包围着,我的心跳都在莫名的加速中。

    在楼下站了十几分钟,宪也就从寝室楼里出来了,一身运动装,背着一个双肩包,径直的走到我的前面说,走,去吃饭。我就像跟着母鸭子的鸭宝宝,一步一步的跟在他的身后,看着前面健硕的背影,心里想着,这个男孩是我的,真好。一出了他学校的门,他就仅仅拉住了我的手。

    吃完饭,我们两个漫无目的的散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我曾经摆摊的位置,宪笑称这位置,可是我们的媒人。他说到这了,我才想起来,那天怎么会那么巧我抓到的手刚刚好就是他,这是不是莫大的缘分。

    宪笑了笑,对我说确实是缘分啊,那天,他就看到摆地摊的人好像是我,所以就在我身后的摊子上吃烤串,看看我在干什么,也想看看我是有多忙,为什么qq上的留言,我竟然一条都没有回复,并且他也不相信,他是见光死的相貌。

    他吃了一会,看我的生意还不错,就想着不要给我添乱了,等我不忙的时候再来个偶遇就好了。结果没多久,就看见城管来了,他看到我在慌张的收拾东西,便猜到了,我根本没有摆摊的资质,所以想过来帮忙,结果谁知道,他刚到我身后,就被我头都不回的拉着就跑。跑都跑起来了,索性就不吭声了,就想看看我能跑多久,也想看看我发现拉错人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反应,或者有多错愕的表情。

    我摆摊的地方已经被一个美女承包了,她在卖很有趣的情侣手链,我的目光就直接被吸引过去了。宪在那一堆珠珠里挑来选去的,最后让美女编了两条手链出来,一条套在了我的手上,另一条套在了自己的手上。我仔细看了一下,我的上面刻着小宝,他的上面刻着小野,这以后就是我们的代号了。那个时候的我,心里甜出了蜜。

    冷战结束后,我便开始了实习生活,去到的是一家旅行社做计调。旅行社的离学校好远,每天5点30起床,才能保证我8点30之前到单位。每天5点30下班,回到学校,也要9点前后了。

    实习真的挺累的,不过,我每天也都会在宪的学校门口下车,去简单的和他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之后再走回学校。即使再累,我的心里也是充实的,是甜的。不过另一个念头,也在我的心里滋生了起来,我想租一套房子,学校的宿舍就要让我们搬出来了,虽然才大二,可是2+1的学制,我也就算是毕业了。

    宪已经是大四下学期了,除了论文和答辩外,每天也都没有什么可做的,那这样想的话,我们应该能够同居了。

    对于同居的生活,我期待着、也向往着。

    第9章 宪 下

    林夕,我最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一首《大城大事》把我所有的悲戚都写了出来,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会尽量不去触碰这首歌。当我听到他的《再见二丁目》时,我的落寞,也不过如此。尤其听到那句,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衫薄,即便我薄了衣衫,也不见得我的岁月能更长。

    跟宪说了租房子的念头,他很快便同意了,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都沾沾自喜即将有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我们聊天的内容全都关于房子。报纸、网站、中介,即使是跑断腿,也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看过筒子楼,看过平房,看过阁楼,最后,选择了一个40平的一居室房子租了下来。

    租房用去了我大部分积蓄,所以每天我都在盘算着以后的生活,而宪,他是天生的乐天派,对于生活上的琐碎,我是不愿让他操心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去逛超市,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夜市吃小吃,所有的事情都是两个人一起,就是我最大的满足,我虽然想要的不多,可是我却贪心,我希望,天长地久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住在一起之后,生活上的习惯就要有所改变,我不想宪因为我变得不自在,所以,我便试着去改变我自己来配合宪的生活。宪家境优越,在生活中花钱自然是大手大脚,而维持家计的我,则要能省就省,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宪在的时候,我准备着丰富的四菜一汤,宪不在的时候,便清水煮挂面。

    从小便知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道理,拿着微薄的实习工资,第一次感受到了生活的重担,我一度感觉到被压的喘不过气。和宪在生活上,也逐渐有了矛盾,他说我是那种宁愿花5块钱买压缩碟片也不会进电影院的小市民,他是天生爱浪漫的双鱼,而我是精打细算的金牛。他每周近1000元的生活费,总是不够用,需要我的补给,我却每个月除了和他在一起外的开销不足500元。

    marlboro,宪很喜欢这个烟,我却对这个烟敬而远之,我们两个人抽烟都抽的很厉害,只要宪在的时候,我每天要给他买两包marlboro,我自己则会买两包3元钱的哈尔滨。有一次宪从家里过来找我,给我带了两条哈尔滨,着实是感动了一下,可他却抱怨着,为了买这两条破烟,跑了好多地方,不明白这烟有什么好抽的。是啊,我也想知道这哈尔滨有什么好抽的,这世界上抽烟的男人,谁不喜欢口感绵软醇香的中华,谁会喜欢这辛辣呛鼻的最便宜的哈尔滨。

    marlboro的故事是宪讲给我听的,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tic over,男人,因爱情的结束而刻骨铭心。我们两个人躺在床上,我听到的却还有另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宪和林。林是宪的干弟弟,是一直喜欢宪的男孩,他们两个从小长到大,到了高中的时候,才正式的在一起。宪说那个时候,他不懂得珍惜,最后林远走他乡和别人在了一起。

    宪说林是一个多才多艺的男孩,为了先喜欢的奖品,去参加h市的街舞比赛,得到第一。宪说林为了纪念他们的感情,在宪19岁生日那年,林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了歌曲。宪还说,林当年因为宪的一句玩笑话,就把宪的名字纹在了胸口心脏的位置。宪还告诉我,林,是他家人唯一接受的他的男友。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的心情听完这些故事,只记得宪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给我听,他说,时间能倒回去,他一定好好的管好自己,不再去伤害林。讲完故事的他,很快的就睡了过去,那一夜,我并没有睡着,脑袋空空的,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我并不介意他认识我之前的过去,可我也并不好奇他和别人的记忆,我好奇的是,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是什么让一开始为了把我留在被窝里,天天给我讲鬼故事的人,成了一个不止一次给我讲起关于他和别人的故事的人。

    还来不及想明白这个事情,我就碰到了人生的另一个问题,我的父亲也过世了,匆匆忙忙的从h市赶回m市奔丧,在我回到小院时,虽然外婆已经过世一年了,可看到外婆亲手种下的芍药、月季依然充满生机时,我竟然感觉,人其实也就是这样,当你离开时,你除了能存在在别人的记忆里,其余的,你在这个世界上,留不下任何痕迹。

    在m市奔丧期间又一次碰到了诚,诚还是那么阳光帅气,当兵回来都一年多了,身上竟然还是带着一些痞气。本想着趁他没看见我之前赶紧逃了,可谁知道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竟也鬼使神差把头转向了我,正好和我目光相遇。所以,没能像上次一样简单的寒暄几句就逃,只好被他硬生生的拉到了咖啡店。

    在小店里,他一直抱怨着没朋友,没同学陪的,我索性就把身边几个m市的死党介绍给他,一个电话把他们都叫过来,然后自己赶紧离开。我很明确,我现在是和宪在一起,就不该给自己留下可能产生的麻烦。

    奔完丧回到h市,没有时间让自己沉浸在悲痛之中,因为我知道,已经过世的人,无论我多么悲伤,他都不可能回来了。所幸,曾经我和父亲有过很多美好的记忆,那就已经足够了,既然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那就努力向前看吧,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

    从h市回来,还好有宪一直陪着我,宪告诉我,如果真的难受,想哭就应该哭出来,哭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可是,我真的哭不出来。宪揉乱我的头发,说我倔强的可怜,坚强的让人心疼,我安静的躺在宪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原来这强有力的心跳,才是我们活着的证据。

    和宪平淡的日子又过了半年,这半年的时间里,宪变得让我越来越看不明白,即使我对于平淡的生活再向往,我也不会被这表面的平静所蒙蔽,所以,我想带着宪回趟m市,让他看看我曾经生活的地方,让我的死党们也见见他。

    琳马上就过生日了,所以我和宪简单的准备了一下,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就直接回到m市。到m市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了,下车后直奔饭店,在饭桌上也看到了诚。其实见到诚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这半年,每次看qq空间时,都能看到他们很好的玩在一起。这场饭局热闹非凡,每个人都有说有笑的,宪也很快的融入到了他们中,只有诚,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旁边,冷冷的看着眼前的热闹。

    吃饭唱歌一条龙,在ktv里,大家起哄让宪为我唱首歌,宪虽然五音不全,却也没有任何推脱,直接点了一首《偏偏喜欢你》,看到歌名时大家再一次的起哄,我和宪的手也牵的更紧。在我感动到一塌糊涂的时候,一股外力硬生生的冲开了我们紧握的手,诚直说了声,借过,去厕所。等他从厕所回来时,不知道发什么疯,硬是要我陪他唱歌,弄的我尴尬不已。

    从ktv出来,我和宪在路边帮大家打车,我们送走了所有人,而是诚却说要陪我们走走,这一走就走了好长时间,诚问着我订的房间的情况。看着哈欠连天的宪,我好像明白了诚的心思,所以走到他身边告诉他,该发生得都发生过了,你这么耗着也没什么意义的,听了这话,诚才死心,乖乖的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诚就来砸酒店的门,当看到裸着去开门的宪,我好像看到他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本来想带宪回来看看我生活的圈子,没想到,我好像给自己惹了更多麻烦,埋了不少隐患。

    在返程的火车上,宪一遍又一遍的跟我打听诚的信息,他沾沾自喜的怀疑诚的这些反应,都是因为对他有意思,其实我知道,诚的表现,不过就是他忽然被宪激发出来的占有欲。本来听着宪像个孩子一样的在那自娱自乐还挺有意思,可当宪向我要诚的电话时,我的心里却再也高兴不起来,如果这么给了,对诚是不是太不尊重,宪对诚是不是又有什么想法呢,如果不给的话,宪又会不会不高兴。

    正当我为难的时候,我收到了诚的短信,打开短信的一瞬间,我看到了所有最恶毒的语言,所有能伤害到我的语言。看着短信,我默默的递给了宪,至于号码他存还是不存,就随他自己吧。

    从m市回来后,宪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从以前的每周五天,到现在每周一次两次的见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适应了这样的转变,从煮着菜偷笑变成煮着菜发呆,从理所应当的陪伴,变成我一个人的等待。这天,宪回来了,回来问我拿一点钱,说是这周的生活费又超了,还说晚上会住下来,让我准备饭菜。

    当我买菜回来时,宪正在洗澡,我便自己忙活了起来,收拾宪扔了一地的衣服时,从他兜里掉出了两张电影票的票根,一些比较有情调的餐厅的□□。这个时候,宪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伸出了手,拿起了他的手机。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仔细看宪的手机,不看不要紧,一看,我竟冷的打起寒颤来。手机墙纸是两个人的合影,是宪和一个眉目和我相似的男孩,一条短信,那上面写着,哥,明天你还是请我吃烤肉吧,马迭尔的西餐,真是吃腻了。

    就在我看手机的时候,宪刚巧从卫生间走出来,他看到我拿着他的手机,竟一个箭步冲过来,抢回手机,大声的向我咆哮谁他么让你动我东西 。我还没听清后面他又说了什么,就感觉额头被狠狠的砸了一下,当我缓过神,看到宪的手机静静的躺在地上,我的额头,肿起了一个包。

    宪穿上衣服,捡起摔坏了的手机,拿上钱,摔门就走了,留我自己一个人傻傻的站在房间里。我似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前一秒的天堂,后一秒的地狱,不甚至记得那天我到底就那么呆呆的站着,站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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