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他》分卷阅读2

    刚开学的时候,我想要变得开朗起来,也想和同学们侃侃而谈。而那时,从小村刚刚来到三线城市的我,却也怕说的越多,就错的越多,也担心自己成为其他同学眼里的土包子。所以,开学一周后,我还是种很别扭的状态,形单影只却未曾拒人千里之外,少言寡语却又总是欲言又止。

    我从没有想过,我这样的人,也能够成为班级舆论的中心。人们最拿手的就是对未知的和不了解的人或事,只凭借表皮现象,进行无端猜想。

    这次的乌龙,真的是让我哭笑不得。

    我记得,那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午休,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吃着自己的午饭。其实,班级里带饭的同学还是挺多的,他们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且热闹的饭局,这饭局中最热闹的中心,就是明。

    相对于大家的热闹,不远处的我应该会显的很突兀吧。为了不让自己显的那么孤单可怜,我总是一边吃着饭,一边翻着手里的三毛张爱玲,一边偷听他们的话题,然后想看看是不是有适当的时机加入他们,谈天说地。

    明坐到我面前时,我正漫无目的的翻着书。我还记得他很开朗的说我,有钱人家的少爷,看书的品味就是不一样。我疑惑的看着他,跟他再次确认他口中的大户人家指的是我家?我外公外婆的那个小院?

    那个时候,明的笑声,让我莫名的想起《红楼梦》里的王熙凤,爽朗放肆却并不让人厌烦。很好奇为什么大家都说我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我问出口后,也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明告诉我,大家都觉得我很特殊,看起来冷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可是每次有人同我交谈,我却也笑的满面春风。

    因为很少跟同学交流,所以大家对我很是好奇,又因为我不太主动和别人说话,所以大家又怀疑我是因为看不上别人,最后,因为我每天带的午餐都是煎蛋和蛋炒饭,所以,同学们怀疑我有吃不完的鸡蛋,以为我是养殖场场主家的少爷。

    听完之后,我嘴里正咀嚼着的一口蛋炒饭都喷到了明的脸上,虽然知道自己很失态,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笑,边笑边找纸巾帮明擦脸。原来,我的所有自卑和不安会变成大家眼里的神秘,原来,在大家的眼里,我还是个有家世的男同学。

    上高中后,家里的开销变得更大,母亲只好去外面打工。在父母离婚之后,虽然外公外婆是小院的主人,却因为周遭人的指指点点也对我们母子疏离,所以,我一直在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偶尔,卖卖文字,做做助教来填补和养活自己。

    每天吃鸡蛋,只不过是因为我想多睡一会,鸡蛋做起来又快又方便。而所谓的神秘,只不过是我害怕,我的家庭情况,会成为再一次被霸凌的原因。不仅是因为自卑,更多的是因为,我想保护自己,因为超的离开,让我知道,我能依靠的也就只有我自己。

    想一想,我是要澄清大家的猜想的,我总不能因为享受这个不解释的默认带来的虚荣,日后就去用无数的谎言来圆今天的误会吧。告诉了他们我目前一个人生活,也告诉了他们我吃鸡蛋的原因,至于其他的事,我想有机会,慢慢说给他们听。

    学校的操场,曾经是我的避风港,更多的来说,也是我的天堂。到今天,我还记得,那年午后阳光正暖,我和明两个大男孩,坐在双杠上,一人一只耳机,轻轻的跟着音乐哼唱着梁静茹的《暖暖》。

    初中的时候总是觉得高中生是那么成熟睿智,等自己慢慢变成了高中生的时候,才知道,这一切大可不必沾沾自喜,因为这都是自然界必经的顺其自然。这种顺其自然,当然也包括恋爱。

    第一个坠入爱河的是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我和明已经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男孩和女孩的话题不同,我们,当然可以分享的秘密更多,包括第一次梦遗的始末。可是,我却不能彻底的向明敞开心扉,因为我心里确实也有着一个不能轻易说出口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描述,更不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应该是哪一种。好不容易刚融入的新生活,好不容易有的全新的开始,我不想因为一个隐秘在内心最深处的人,把这得来不易的一切都毁掉。所以,这个不能分享的秘密,一直让我对明有着深深的负罪感。

    明的恋爱只维持了短短的一周便无疾而终。这段感情的女主角是一个叫宇的女孩,大大的杏仁眼,娇小的身子,看起来就像是从日本漫画里走出的女孩。宇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人,班级里很多男生都很喜欢他,可是她偏偏就是看上了一切都很普通的明。

    这段感情的结束,提出分手的那个人是明。我也问过明其中的原因,明只是淡淡的跟我笑笑,告诉我,这一切很简单,因为他不喜欢她。同样的问题,我也问过宇,追她的男生那么多,问什么她要去倒追明。宇只是叹了口气,告诉我,这个问题的答案,她也想知道,可是,爱情就是那么一瞬间,完全不讲道理的,爱了就爱了,如果真能说出个为什么,那就不是爱情了吧。

    宇很快就走出了明的阴霾,成功的交到了第二个男朋友伟,一样,也是宇展开的猛烈攻势,追到的男孩。但是依然可悲的是,宇就像是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磁场,或者是陷入了某种死循环,他和伟的感情,也只持续了一个星期,依然,是男孩先说了分手。

    两次分手,并不是因为宇爱的太过投入,太过炽热,太过像一只扑火的飞蛾,而是她两次皆所托非良人。宇的两次感情很失败,可是她在我的眼里,却像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一直在想要被爱的路上越挫越勇。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娇小的她,却给了我大大的勇气。

    明近一段时间跟班级的体委走的很近,一个很像男生的练体育的女生,自然而然的就渐渐的疏远了我,而我在这一段时间里,慢慢的和伟成了朋友,更认识了一个对我以后生活影响重大的人。

    和伟认识是一场意外,他来班级本是要找一个和我生日差一天,体型样貌相近的男孩子,结果阴差阳错的就找到了我这里。

    和伟相处很舒服,我们并不在同一个班级,可总会在下课的时候,抓紧仅有的十分钟好好的聊聊天。伟是一个长的很像梁朝伟的男孩子,黑黑的皮肤,会笑的、有神的小眼睛,薄薄的嘴唇,一口整齐的白白的牙齿。笑起来傻傻的,整个人憨憨的,可是眼睛,却始终带着忧郁。

    伟就像是昙花,在我的岁月中惊鸿一现。与他相识的两周后,这个爱笑的男孩子就退学了,让我摸不到头脑的是他在临走之前,与明的关系突飞猛进。这两个人无论怎样,我都没能把他们联系到一起。

    在伟刚走的那一年里,我们都努力的保持联络。伟在中央大街上的时候,会给宇打电话叫我来接,然后,通过电话,跟我讲述陌生城市里,我渴望的风光。他也会在三亚的半夜里,给我写信告诉我大海的模样。我并不知道17岁的他能做什么样的工作,我只知道,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等他,等着他把外面的世界带回来讲给我听。可谁又知道,他离开的第二年,我们就断了联系。直到今天,他也只是存在于我的记忆里。

    虽然我又认识了一些新的朋友,可是,明对我来说,更是我想留住的那个。我也很好奇,到底是为什么,我和明就陌生到了这个地步。我有心问个清楚,可又总是没有机会能和他好好聊聊,说真的,我很怀念,那个躺在我腿上,跟我讲他们鲜族风俗男孩子,和我们那一段清澈见底又闪着光的友谊。

    在被明疏远的这一个月里,关于明的流言蜚语正在悄悄兴起,明也有了很明显的变化。短短的毛寸,剪出了因hebe流行起来的斜刘海,他的书桌里,出现了很多我见都未曾见过的东西。

    明开始化妆了,他贴起了双眼皮,画起了眉毛,刷起了眼睫毛。眼影、腮红、唇彩则随机按心情出现在他的脸上。那个时候的他,肯定不会画什么裸妆啊、淡妆啊的,我自己猜想,那个时候的他,应该是对美的追求,和偷偷化妆的满足。在那个年纪,我不能理解他的行为,而现在,我却佩服他的真实和大胆。

    在跟明关系冷到冰点的时候,他来找我了。还问了我一个莫名其妙的,我跟本听不懂的问题,他问我是不是小受。小受?这样一个名词,在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代表的是什么意义。当我充满疑惑的问他,什么是小受的时候,他却觉的我做作,厌恶的从我身边走开。

    我想,当他从我身边走开的时候,他应该是失望的吧,失望于朋友的做作和隐瞒。可是,在那个时候,刚刚走出小院的我,怎么可能知道那个专有名词所代表的意思。

    此后,每次碰到他的时候,若是私底下,他必定对我不理不睬,而若是在人前,他一定会戏谑的看着我,嘴里喊着小受,小受受。虽然我不明白小受是什么意思,可是看见别人嘲笑的眼神,我也知道,那必定不是什么赞美。

    起初,他在人前那么叫我的时候,就算不知道什么意思,我还是会去费力的辩解几分。但,到了后来,我已经听到麻木,索性只要他高兴,就让他这么叫下去,我亦是无所谓。

    明的这个把戏变得不痛不痒时,另一个摧残如约而至。

    同学们曾因我对家庭只字不提而感到好奇,也曾因为他们所谓的神秘感让我成为焦点,而这一次,万万没想到的是,我想藏起来的关于“家”的秘密,就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来了一次突然袭击。

    当同学把我从座位上拉到窗边时,我看到的画面,如五雷轰顶般,把我硬生生的钉在了那里。我看到醉酒的父亲,脸上挂着伤,一身污泥,东倒西晃的走向我的班级。父亲一边东倒西晃的走着,一边嘴里嘟囔着骂着,我想藏起来的这个秘密,就这样的出现于大家的视野里。

    曾经温柔善良的父亲,曾经对我百般疼爱的父亲,每一步走向我,都像是要把我打入地狱。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我唯一记得的,就是我拿出了所有的生活费,求父亲赶紧回奶奶家去。

    那个时候,我曾经以为我的世界就要这样玩完了,我甚至都没有逃离教室的力气。好在,那个时候,健轻轻拍拍我的肩膀,把我带回小院,然后压下了所有人的好奇。

    这件事以后,我和明之间在也没有过言语。高二分文理班,他去了理科班,我进了文二班,曾经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这样沦为了陌路人。如果说,他在我生命中的意义,我想,一定是他教会我,让我认识到了那个我还没意识到的自己。

    后来,我和明都考到了哈尔滨,只是,我们并没联系。在宪带我参加的一个聚会上,偶然见到了明,这次的见面,也就是简单的互相寒暄了几句。

    生活,其实真的很有趣,就像是一环套着一环的九连环。

    我和明的再次相遇,是在韩国的首尔的街道上。其实,朋友之间就是有着这样的魔力,无论是多久没见,只要碰到了,就一定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对方。所谓的相请不如偶遇,就近的小吃摊,就着烧酒喝下回忆。

    也正是在这一顿酒,我才知道,当年的体委是拉拉,他和明在一起玩,多半的时间都是在放学后,一起去泡gay、拉拉交友的酒吧。而那个时候,他之所以和伟忽然间走动的近了,是因为,他们很巧的在酒吧里相遇。

    知道这个秘密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宇,那个看着柔弱却充满力量的女孩,我心里的感觉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不是同情,更不是可怜,更多的可能是感慨,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居然喜欢上的两个人,都是不可能的人。

    这一次的聊天,我们不约而同的提起了那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两个男生,肩并着肩,一人一只耳机,就跟着音乐唱着;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因为我完全信任你

    第3章 诚 上

    2006年的夏天,满大街都子嚎着一首叫《秋天不回来》的歌,这首歌,可能是诚在高一那年唯一会唱的一首歌吧。

    诚,一个好耀眼的男孩子,只要默默的站在人群中,就能抓住所有人的目光。这样耀眼的男孩子,于我而言,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软弱的孩子,见到越想要的东西,我就会越往后退。和明那短暂的两个星期的友谊,更是让我在摸不到头脑中,变得越发的不自信。

    我又回到了窒息的寂寞中,寂寞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自习。而这所有的寂寞,都将从一场迎新生班会开始慢慢的发生改变。

    新生的班会,总是最热闹的,所有人都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示出去,而我,不想冷眼旁观,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加入进去。班级里,所有人都已经介绍完了自己,也都纷纷展示过了才艺,剩下的,只有我和诚,两个人。

    诚的自我介绍,很短,短到让大家觉得他很酷。183公分的美术生,半长细碎的刘海,干净白皙的肤色。无论是不离手的绿茶,还是随身带着的纸巾,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干净清爽的气息。而他的节目,就是那首随处都可以听到的《秋天不回来》。

    轮到我上台,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介绍自己。想到前两周同学们对我的误会,我脱口而出说了句,我叫远,我不是富二代,我家没有养鸡场。不知道我是拜错了哪路神,这没过脑子的话,惹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的不知所措,在他们的眼里,竟然变成了幽默风趣。至于节目,我能想起来的,只有一首小时候妈妈在抱着我的时候,总会轻轻哼唱起来的《不了情》。那个可能已经问世了50多年的歌曲。

    诚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上课的时候,我的目光也总会不自觉的看向他的位置。他的一举一动,都刻在了我的眼里。诚的书包,就像是一个百宝箱,随时随地可以翻出吃的东西,他喜欢在数学课上偷偷的吃核桃,在英语课上吃橘子。

    2006年9月27日周三,放学的时候,天空洋洋洒洒的下起了雨。做好所有的值日工作,反正不着急走,索性,就坐在教室里听雨、看雨。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每到下雨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那个曾经被我当成天神的男孩子。这种想念,慢慢的转变成了,我对下雨天的满足和迷恋,以及那淡淡的说不出的伤感。

    看雨看到出神,诚什么时候回到班级,我并没有注意到。他贴心的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是不是忘了带伞。经过明的事情,我已经不奢望再能交到什么朋友,所以便装作不知道他进来,没有听到他的话,继续的看着雨。

    诚并没有走,而是直接做到了我对面的位置,用手轻轻的碰了碰我的手臂。正盘算着,如果,我在这个时候装睡,会不会太假的时候,他竟然笑着问我,家里是不是真的没有养鸡场。我知道他并没有恶意,所以便和他聊了起来。

    诚对于我的生活感到好奇,他不敢相信,我竟可以一个人搭理自己的饮食起居。对我迷恋下雨,他也感到很不可思议。所以,我只同他讲,我从小就一直做着同一个梦,梦里面,两个人在小小的房间里,相拥着挤在小小的床上,呆呆的看着下雨。我迷恋下雨,我认为这是老天在帮你把喜欢的人,困在你的身边,给你们独处的时机。

    聊天的过程中,了解到诚的父母,刚刚离异,他同父亲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两个都是离异家庭的人,慢慢的话题就多了起来。我发现,诚其实不是不爱说话,不是看起来的那样酷酷的不爱理人的性格,相对于我的封闭,他应该算是害羞。

    随后的几天里,我出糗的方式层出不穷,就像是演情景喜剧是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体育课,跳马就很衰的骑在了木马上,跳远,就挡着全班同学的面,运动挣开档,全方位展示我的内裤,投篮,就好死不死的砸到老师的头,跑八百米就狂飙鼻血,可一个班的同学,就只有一女生有卫生棉能让我擦脸止血。

    吃个午饭,带的豆浆就洒一胸口,一下午,白t恤胸口,就带着一片奶黄色的水渍。与同学握手,就刚巧手心里,粘着一颗米饭粒。最最要命的是,每一次的出丑,都偏偏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课间的时候,诚坐到了我的旁边,他问我做他师父好不好,让我教教他我是怎么能这么搞笑的。父母离异后,他就很自卑,也很不自信,对于这样彷徨的时期,我好像看到了曾经的我自己。其实,我又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他觉得搞笑的那些事情,对我来说,都是倒霉的经历。

    开学这一个月的时间,我跟前后左右的同学,也算熟悉了起来。了解诚渴望交朋友的心情,我便总是把他往我这个小圈子里带,出挑的长相,温润的性格,诚自然是很受欢迎的。

    在那个手机还没能在学校里普及的年代,我们每天的互动,就是传纸条。纸条的内容,无非就是今天吃什么,有没有看过新一期《男生女生》、《花火》,午休要不要去哪里逛逛,放假有没有活动。诚,自然是跟我形影不离,变成了明之后,在高中里,我交到的第二个好朋友。

    诚变得越来越开朗,越来越受欢迎。他应该算是天生的社交好手,很快的就融入了更大的圈子里面,而我对于他来说,就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10月的某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精致情书,而这个情书,并不是属于我的,它是我同桌欣写给诚的,希望我转交。没过几天,后桌的娟,也把同样精致的一封情书交到了我的手里,同样,也是希望我转交给诚。

    对于做信使,我并没有什么怨言,可是我好奇的是,每一封情书我都亲手交到了诚的手里,而回信,却并不是我帮诚再传回去。对于她们和他之间的故事,我始终都没能知道。后知后觉的我,是经过宇的提醒才了解到,原来,诚早已经被班级的女孩们选成了班草。

    其中考试,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就突袭到了我们的身边。经过三天忙碌的考试,成绩很快就发放了下来。放成绩那天,班主任做了一个决定,为了激励大家学习,她将会按着成绩来调换座位。我是班级的第六名,诚是三十六名,自然,我们的位置,将要分开。

    跟诚熟悉后,他都是跟我一起吃午餐的。他每天去学校外面点一份简餐,带回来后却抢我的饭来吃,所以,我也不会再为了图方便而每天带鸡蛋了。每次看到诚吃的津津有味的,我也很开心,跟着满足起来。

    我们一起吃饭的时间,只持续到调桌后的第二个礼拜。其实,刚分开的时候,我们反而变得更热络,无论是自习还是正课,都会期待那一张小纸条的到来,只不过这种期待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们中间多了一个人。

    诚的新同桌叫做豪,一个跟我生日相差一天的男生,豪的样子很可爱,好像他笑起来,整个世界都有了色彩。虽然身子胖胖的,可是每分每秒都很自信,鲜活且富有感染力。

    对于小纸条的期待值变得越来越低,因为,我不喜欢我和诚的对话,全程暴露在第三人的眼睛之下。我更不喜欢的是,我和诚之间的对话,有第三人的加入,并且,由第三人代笔回话。

    最初,决定不再给诚传纸条,只是想看看,是不是我在诚那已经没有了位置,只是想看看诚是不是能注意到我的转变和小情绪。我不愿意再在纸条上礼貌性的和豪寒暄,而一转头却看见呼呼大睡诚。我更不愿意看到,那个在我这生活不能自理的诚,却万分贴心的照顾豪。

    我想表达自己的不满,却又不敢表达自己的不满,就只能在这种矛盾里反复的煎熬着。每当我想发作的时候,都会反问自己,我有什么资格。可是,每次看到他俩在我周围腻歪着,我又忍不住的生气。让我更加失望的,却是诚,他根本没意识到,我们有多久没写纸条联系。虽然在别人的眼里,我们依然是一对好朋友,可是我知道,我现在对诚的笑,也全都是处于礼貌。

    从来没想过,和诚的绝交是在我生日的后一天。那一天是豪的生日,我知道我能收到诚的礼物,其实是借了豪的光。

    我从来都不喜欢过生日,所以,我的生日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看过我身份证的诚,一个是跟我一起上到这所高中的初中同学健。生日这天,天空下着绵绵的雨,早上没来得及做饭,只好出门去觅食。

    撑着伞走在路上,看着前面不远处的诚和豪,默默的听着诚要如何给豪过生日。这时候,就听见后面健在叫我,和我一起回头的还有诚和豪,我尴尬的笑一笑。还没来得及打个招呼,健就一把搂上我的肩膀,说知道我没带饭,专程找到我要帮我庆祝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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