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光明寺之变,二人也没分出个高下。
虽然不知道巴赫拉姆出现在长安城中到底所为何事,但徐傲血直觉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对于徐傲血来说,巴赫拉姆将敦惇遁抓走,对他来说反而更好,有了敦惇遁,巴赫拉姆就如同戴上了枷锁,暂时掀不起什么大风浪,
叶正阳一想起来敦惇遁那打起人来如同野狗脱缰一般的架势,还有那看上去娇小却能将比他高一个头多的成男人打的满地飙血的力道……
他就替巴赫拉姆蛋疼。
式微似乎从叶正阳的表情中读出了他的想法,他轻咳一声,“但是,我们还是要去找他,至少我们应该先找找线索。”
青灯苦笑,“我听闻明教之中有一门身法,能够隐藏身形,不被别人看到,即然刚才徐将军说那人擅长暗杀之术,那么这藏身的法子肯定更为高明。”
叶正阳表示,有困难,找专家。
……
专家正在花烛的房间里面。
看到又一次被绑在床柱子上面的唐紫苏和睡在旁边的花烛,叶正阳有些无语,“你们不考虑换个玩法么。”
唐紫苏一张脸气的由白变红,由红变黑,最后铁青着脸对叶正阳说,“管你屁事。”
花烛揉揉眼睛,爬了起来,趴在唐紫苏的身上,打了个呵欠,“怎么了?”
叶正阳将刚才在酒店大堂里面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重点的是希望专家能够出动。
唐紫苏已经面色铁青,扭过头,眼角的一点泪痣,“管我屁事。”
……
你这是自动回复功能?
花烛的手指划过唐紫苏胸前裸露的肌肤,轻柔的抚过,“紫苏,你就去看看嘛。”
唐紫苏怒道,“不去。”
“真的?”花烛凑了上去。
叶正阳连忙转过身,少儿不宜,非礼勿视,他还没有成年。
不消片刻,唐紫苏从床上摔下来,“我去!”
花烛侧躺在床上,笑容自若,对他挥了挥手,转头又去睡了。
叶正阳很是欣慰,唐紫苏这人虽然对他们总是恶言相向,但是面对花烛的时候永远都是被奴役的那个。
叶正阳看到花烛也去睡了,一边哼着因为爱情一边走出门去。
只是这突然没了那小跟屁虫在他身边喊着恩公,叶正阳觉得有些……不自在。
☆、第70章 猫鼠相戏兴趣生
巴赫拉姆将敦惇遁掳走之后,一路疾奔进入了长安城中,进入他之前隐蔽的民宅之中。
这民宅当年是他们明教的产业,只是并不为人所知,光明寺之变之后已经废弃,如今他进入中原就又一次废物利用。
这一路上来,他并没发现徐傲血他们一行人有跟来,故而放心才放心的进了自己的根据地。
冷眼看着这一路过来经历突变,被他挟持夹在怀中的敦惇遁,手里面还紧紧握着那只鸡腿,巴赫拉姆开始考虑这孩子是不是所谓的痴呆孩子,只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此刻正上扬着看着他,间或一轮,看上去也颇为鬼马精灵,不像是听闻中的白痴那般呆滞憨傻。
看到巴赫拉姆将他放了下来,敦惇遁抓紧将手里面的鸡腿给啃了,他们丐帮现在在君山桃花岛也算是有自己地界,虽然叫做丐帮,但是不愁吃穿,只是他实在是小时候饿怕了,一旦有吃的是断断不能放下来的。
巴赫拉姆看着孩子不将自己放在眼里,只看见眼中鸡腿,心中有些恼火。而且此刻放松下来,觉得胸口不知为何有一种油腻感,伸手一摸油乎乎一片,估计是刚才抱着这小孩的时候他手上的鸡腿蹭的。
他当下觉得心中恼火,手上在旁边桌子上面一拍,桌子不堪重力,四分五裂,碎片迸裂开来。
敦惇遁将鸡腿的最后一口肉给咽下肚子里面,万分不舍的嗦着骨头,有舔了舔手指头,表情无辜。
这年头怎么大家都喜欢拍桌子吓人?
虽然这人长得皮肤黝黑,人高马大,比起徐傲血都要高上半个头多,但是不知为何,敦惇遁倒是觉得他还不如式微吓人。
他对着巴赫拉姆想了一想,虽然刚才徐大哥似乎叫了他的名字,但是那名字实在是太长,他没,只能说道,“大叔,你怎么了?”
巴赫拉姆所有仅知的汉语都来自于陆烟儿,他和卡卢比一般,本来是生长在大漠,对于汉语并不了解,而他又擅长干暗杀之类的活计,无需和那些中原人废话,自然对于中原话不太会。
但若是对方说的慢,又是他熟悉的词汇,他还是能听得懂的。
比如说敦惇遁刚才那句话。
巴赫拉姆看着那小子,眉头皱起来。
他有那么老么?
敦惇遁叼着那根鸡腿骨头,说话其实有点含糊不清,“大叔,我想回恩公和徐大哥那边。”
这句话,巴赫拉姆只听懂了徐大哥,他一想就知道这是指徐傲血。
那个小子那里比他年轻许多!为何他就是大叔了?
但看那小子瞪着一双大眼睛的懵懂模样,巴赫拉姆也懒得计较这些有的没有,只是对他生硬的蹦出来两个字,“名字。”
敦惇遁双手抱在脑后,打量了一眼这宅子,一边回答道,“敦惇遁。”
……
中原还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一般中原人的名字就算是有一样的音,也不应该有这么多吧?
巴赫拉姆想到这里,觉得这小子定是在胡说八道,面色阴沉下来,压低声音,“实话。”
敦惇遁看着他,一脸的天真无邪,“自然是实话。”
巴赫拉姆想要威胁他几句,奈何自己汉语实在是会的不多,只能用自己的家乡话低声怒骂一句。敦惇遁听到他那句话,觉得虽然听不懂,但是在这大叔口中说出来,居然还挺好听,当下笑着看了过去。
他这一笑让巴赫拉姆更加恼火,笃定这臭小子是装疯卖傻的骗他。
巴赫拉姆在屋中扫了一圈,发现书柜上面有笔墨纸砚,当下取过白纸,拿起毛笔,在宣纸上面写了起来。
他虽然无论是说或者听都并不擅长,但却对于汉文古籍很是有兴趣,写的一手漂亮的楷书,落笔有力,结体劲练,如人一般豪爽俊逸,他将那墨迹未干的楷书递到了敦惇遁面前,让他好好读一番。
敦惇遁接过那张纸,上面的每个字看上去都很是漂亮,让他羡慕不已,但是每个字,他却又都不认识。
他将那张纸拉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叔,我不识字。”
他早年生在一个普通的农家,五岁的时候正逢大旱,家中食不果腹,一家五口根本无法维持生计,他的父母没有法子,将他卖给了人口贩子,他中途逃跑,一路行乞,也是踉踉跄跄的活下来,后来正好是丐帮长老路过,才将他救了下来。
丐帮中都是跑江湖的豪爽儿女,也没人说是想要考个功名,都觉得君山安居乐业,喝酒要饭是人生快事,所以也没人考虑过识字这件事情。
所以这几个字,敦惇遁只觉得看起来比起他们帮主房子里面那些什么先人墨宝还要漂亮许多,他却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巴赫拉姆怒道,“你!中原人!不懂汉字?!”
敦惇遁愣愣的点点头。
巴赫拉姆的心目中,中原人自然都应该识得汉字,此刻更是觉得敦惇遁正在说谎,当下愤愤的一甩臂,将那毛笔摔在地上,转身去不打算在理这小子。
敦惇遁虽然不知道巴赫拉姆到底在气恼些什么,但他看对方那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他只能悻悻的捡起来别丢在地上的那管毛笔。
他从来都没有拿过这种东西,只能小心翼翼的拿起来,又将刚才巴赫拉姆拿去写过纸的拿起来,翻到反面去,一笔一划的写下他的名字。
这是他唯一认识的三个字,还是丐帮长老硬生生逼着他学出来的。
饶是这样,他这三个字也写得非常难看,大小不一,笔墨浓浅完全没有章法,看上去倒像是涂鸦一样。
敦惇遁觉得写这几个字实在是花了太大的力气,他应该再吃两个鸡腿才能补得回来,带到这三个字完成的时候,他得意的拿着那张纸晃到了巴赫拉姆面前,“大叔,你看,其实我还是会写名字的。”
巴赫拉姆本来是想着将这个小子给扔在这里自生自灭,他再去做他的事情,却看到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转了过来,手里面举着一张纸,上面三个其丑无比的大字。
他看着那三个字,写的一塌糊涂,那小子手里面的毛笔因为他太用力都快要秃了顶,而且那小子也被他自己弄得满手都是墨汁,他还用那脏手去擦脸,弄的一张清秀的脸脏兮兮,看上去可笑至极。
巴赫拉姆叹气,看那三个字,又从书柜上面拿出一支毛笔,将那三个字从新誊了一遍,看上去顿时漂亮了不少。
他将那张纸拍了回去,脸色缓和了些许,心下觉得这小子大概并不是在哪装疯卖傻,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因。
巴赫拉姆打开门,一个影子闪了进来,一名穿着汉服头戴斗笠的女子闪身而入,但是待她解下斗笠之后,那一张颇有胡人特点的脸庞说明了她并非中原人士。
那女子看到敦惇遁先是吃了一惊,低声用西域话和巴赫拉姆说了几句,巴赫拉姆面上露出几丝不耐烦,几句话将她打发,那女子才安下心了和他继续商议。
敦惇遁看着那女子和巴赫拉姆像是在汇报些什么,他又听不懂,就想着要不干脆回去找恩公。
只是听长老说,长安是个大地方,要是一不小心就会迷路。
《御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