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听到叶国欢敢辱骂林耀,刀仔飞起一脚将他踹了个狗啃泥。
叶国欢被踹倒在地依然不服,叫嚣着:“我的钱呢,钱呢?”
“你呀,真是要钱不要命啊!”
林耀目光中满是笑意。
被一群人围着,被好几支抢指着,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钱,这果然很叶国欢。
“扶他起来,都是老朋友了,不要为难他。”
在林耀的吩咐下,叶国欢被马仔们搀扶了起来。
起身后,叶国欢挣脱束缚,还不忘回头瞪了刀仔一眼。
“你的手没事吧?”
看着他手上的左臂,林耀很关心的问道。
“贯穿伤,没伤到骨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
叶国欢扫了眼周围人,仰着脖子说道:“呦,没看出来,你混的不错嘛。”
“叶国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狂呢?”听到叶国欢的话,刀仔拿枪指着他的脑袋:“我最看不惯你这个。”
“看不惯你能怎么样,有种一枪打死我,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叶国欢目光桀骜,他出来的那天就想好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字典里就没有怕字。
正因为这种性格,他成了三大悍匪之一,名字说出去能止小儿夜啼。
“行了刀仔,都是老朋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他要是能跟你服软,他就不是叶国欢了。”
林耀及时制止了刀仔与叶国欢的矛盾,随后又道:“叶国欢,知道今天你为什么会落在我手里吗?”
叶国欢眉头微皱,一言不发。
林耀见状也不瞒他,继续道:“你和张世豪合伙抢劫的金店是我罩着的,咱们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你的地盘?”
叶国欢露出恍然之色,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之前我听说过旺角那边有个林耀,最近两年出了很多风头,没想到真是你。”
合伙抢劫金店之前,张世豪就把金店的情况和他介绍过。
当时听到林耀的名字,叶国欢根本没往别处想,只当是个同名同姓之人。
毕竟,他们才分开两年,严格来说只有一年半。
有人能在一年半的时间内打下这么大的基业,叶国欢自己都不信,更别说相信这个林耀就是他认识的林耀了。
“刀仔,去把张叔请出来。”
林耀对着刀仔吩咐一句。
刀仔得到命令往后面的车辆走去,不一会的功夫从里面请出了一位七十来岁,穿着高档西装的老人家。
这位老人家就是张叔,也是被叶国欢他们抢劫的金店老板。
“耀哥,您找我?”
张叔人老成精,在林耀这种人面前怎敢拿大,和周围的小弟一样叫了声耀哥。
林耀搀扶着张叔,将他领到叶国欢面前说道:“张叔,这人叫叶国欢,就是带队抢你金店的悍匪头目。
但是呢,这个人我不能交给你,你放心,你被抢的金银首饰我会一件不少的帮你找回来,丢失的部分我照价赔偿,绝不会让你蒙受损失的。”
“耀哥你太客气了,这点小事怎么能麻烦你出面呢。”
张叔虽然损失不小,足有三四百万。
但是他这点钱,说要能请动林耀这样的大哥亲自出面基本是不可能的。
群英社麾下千人,已经不是小势力了。
别说林耀自己,就是手下的刘华傻强他们,每个月也是上百万的拿。
几百万顶多让堂主级的头目出面,哪能在林耀这里买到面子。
”我做事,一是一,二是二,我既然拿了你的卫生费,就不会放任你不管。“
林耀招招手,示意茶壶将另一名叫大春的悍匪带过来:“这个人也是劫匪之一,我把他交给你,你想怎么样都行。”
张叔看了看被打晕的悍匪,哆哆嗦嗦的说道:“我还是报警吧。”
“行,上面问起来了,你就说有绿林好汉帮你抓到了人,关于我们的事一句也不要说。”
林耀转头看向两名马仔:“你们把人捆起来,丢到张叔的后备箱里去,记得捆结实点。”
“是。”
两名被点名的马仔走上去,架着被打晕的大春去了一旁。
等一切办妥之后,林耀又道:“你们开车跟在后面送张叔一路。”
“是。”
得到了林耀的赔偿承诺,张叔心满意足的坐车离开了。
林耀目送汽车远去,转头向着叶国欢看去:“该算算咱们的账了。”
“你想怎么算?”
叶国欢把心一横:“在你地盘上抢劫是我不对,落到你手上我无话好说,要杀要剐随便你怎么样。”
“爽快!”
林耀竖了个大拇指。
“我话还没说完呢。”
叶国欢破罐子破摔,直言道:“当年我们一起共事,现在你们是过好了,可我却落了个灰头土脸,算起来,当年那笔钱也该有我一份吧。”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要钱?”
刀仔多看了叶国欢一眼。
叶国欢脖子一歪,乐道:“当年老子出力最多,凭什么不分一份?
要是没有我引走警察,你们能跑的那么利落吗?
我可是打听过了,豺狼折在了一个叫陈家驹的小警察手里,算起来只有你,我,他,还有个叫鸡心的小崽子活着。
我不贪多,一笔钱分成四份,一份五十万美金,这个钱你让人带给我乡下老娘,事办成了,我这条命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叶国欢并不知道,鸡心早就因为执意分钱跑路被林耀干掉了。
他只知道自己出力就该分钱。
至于这一次,一码归一码,是他的他认了,大不了这条命交出去。
“爽快,不要命的我见的多了,像你这么不拿自己命当回事的还是第一次见,是个爷们。”
看着叶国欢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林耀目光中满是欣赏之色。
他虽然不喜欢叶国欢的倨傲性格,却必须得承认这家伙是个汉子,枪抵脑壳子上都不怂。
新世纪什么做难得,人才啊!
人才难得,可惜叶国欢的性格注定不甘于下,不然有他的帮助,林耀相信自己一定如虎添翼。”
在林耀看来,叶国欢就是一条疯狗,又疯又丧。
这样一个人,你就是把他放在那不用,别人看了都会瑟瑟发抖。
过去的敢死队队长,用的都是这种人。
只可惜,叶国欢的疯病太严重了,林耀也没有信心能够降服他,或者说不被他反咬一口。
剧情中,叶国欢到了最后时刻,他抢劫不只是为了劫财,更多的是追求刺激。
套用袁克华的一句话:枪响的那下才有意思。
劫财只是捎带的。
“耀哥,张世豪带来了。”
迎面又开来了三辆面包车。
左手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随后一群跟随左手的马仔纷纷跳下,并从车内带出了一个人。
噗通!!
在马仔的推搡下此人跪在了地上。
叶国欢抬眼看去,看到此人的样子后撇过头去,不屑的笑了笑。
“你就是张世豪啊?”
看着跪在地上的人,林耀开口问道。
“是。”
张世豪跪倒在地,目光中满是惊恐。
港岛三大贼王之中,叶继欢疯狂,季炳雄阴狠,张世豪胆大心细。
虽然三人中张世豪名头最响,可是他在三人中又最好对付,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会审视夺度,知道什么时候该认怂。
插翅难逃中,张世豪去葡澳赌钱,赢了葡澳的大哥彭家驹两亿多,晚上就被人给打劫了。
不甘心的张世豪知道这事是彭家驹做的,于是指使别人绑架彭家驹的老婆,行动失败后被彭家驹带人堵在了葡澳,不但赔了一个多亿出去,还被逼着磕了三个响头。
这事是张世豪一生的污点,从这里也能看出张世豪和叶国欢不同,他是贪生怕死的。
换成叶国欢在那,管你彭家驹还是陈家驹,端起ak就是干,几百人他都敢拿枪扫。
所以面对危险时叶国欢会硬到底,张世豪见势不对就会怂,他很惜命的。
“张世豪啊,张世豪!”
林耀看着跪在地上的张世豪,冷笑道:“你小子挺猖狂啊,居然敢在我的地盘上捣鬼,你说我该怎么收拾你?”
“大哥,工厂里面有液压机,我们不如将他塞进去压成肉饼,然后丢进海里喂鱼吧。”
有马仔在后面提议道。
一听这话,张世豪大惊失色,连道:“耀哥,我知道错了,你饶了我这次吧,我再也不敢了。”
“还想有下次?”
林耀目光中带着冷色:“你没有那个机会了。”
“耀哥,求求你给我条活路吧,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张世豪已经怕了。
他又不是叶国欢这样的疯子,而且林耀凶名在外,万一真要把他压成肉饼怎么办。
他可没活够呢。
“想死简单,想活...也不难。”
“路在脚下,就看你怎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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